自從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以來,大家對于個稅的關注度一直居高不下。但是小編發(fā)現(xiàn)不少財務人員對個稅還存在誤區(qū)。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這些誤區(qū),讓大家有一個新的認知。
誤區(qū)一:凡是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給職工的補貼、津貼均免征個人所得稅
舉個例子:2019年7月起,某公司決定給在職員工每人每月發(fā)放500元午餐津貼。該公司財務人員認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三項規(guī)定,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免征個人所得稅。所以,公司發(fā)放給員工的午餐津貼不需要繳納個人所得稅。
該公司財務人員的觀點正確嗎?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規(guī)定:“個人所得稅法第四條第一款第三項所稱按照國家統(tǒng)一規(guī)定發(fā)給的補貼、津貼,是指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發(fā)給的政府特殊津貼、院士津貼,以及國務院規(guī)定免予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其他補貼、津貼!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第二條規(guī)定:下列不屬于工資、薪金性質的補貼、津貼或者不屬于納稅人本人工資、薪金所得項目的收入,不征稅:
1、獨生子女補貼;
2、執(zhí)行公務員工資制度未納入基本工資總額的補貼、津貼差額和家屬成員的副食品補貼;
3、托兒補助費;
4、差旅費津貼、誤餐補助。
誤區(qū)二:將半年獎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處理
舉個例子:2019年7月,某公司向在職員工發(fā)放了半年獎金。在個稅處理方面,公司的財務人員認為,根據(jù)規(guī)定,在2021年12月31日前,全年一次性獎金可選擇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因此,公司發(fā)放的半年獎也可以參照全年一次性的稅務處理。
該公司財務人員的觀點對嗎?
根據(jù)《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后有關優(yōu)惠政策銜接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fā)〔2005〕9號)規(guī)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shù)額,按照月度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shù),單獨計算納稅!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shù)。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自2022年1月1日起,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的規(guī)定:全年一次性獎金是指行政機關、企事業(yè)單位等扣繳義務人根據(jù)其全年經(jīng)濟效益和對雇員全年工作業(yè)績的綜合考核情況,向雇員發(fā)放的一次性獎金。包括年終加薪、實行年薪制和績效工資辦法的單位根據(jù)考核情況兌現(xiàn)的年薪和績效工資。雇員取得除全年一次性獎金以外的其它各種名目獎金,如半年獎、季度獎、加班獎、先進獎、考勤獎等,一律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稅法規(guī)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綜上,該公司員工取得的半年獎應與當月工資、薪金收入合并按規(guī)定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誤區(qū)三:將“收入額”等同于“收入”
舉個例子:居民小李于2019年7月從某公司獲得勞務報酬收入21000元,那么公司作為扣繳義務人在預扣預繳小李個人所得稅時,應該選擇20%的預扣率還是30%的預扣率呢?
在實際工作中,很多財務人員的第一反應是選擇30%的預扣率,他們認為小李獲得的21000元已經(jīng)超過了20000元,所以應當歸入第二級別。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因為“收入額”不等同于“收入”。
根據(jù)《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實施新個人所得稅法若干征管銜接問題的公告》的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按次或者按月預扣預繳個人所得稅!
具體預扣預繳方法如下: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額減按百分之七十計算。
減除費用: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四千元的,減除費用按八百元計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減除費用按百分之二十計算。
應納稅所得額: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勞務報酬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額累進預扣率,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適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預扣率。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預扣率-速算扣除數(shù)。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20%。
綜上,小李取得的勞務報酬收入是21000元,經(jīng)過計算,收入額應為21000*(1-20%)=16800元<20000元,因此小李的情況適用于20%的預扣率。
以上就是公司財務人員常見的個稅誤區(qū),你了解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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